2011年2月11日

法國民族學與人類學

◎周庭安(人類二)

人類學一詞的定義直到19世紀晚期才逐漸確定下來,以廣義的人類學來說,它包含了民族學(ethnology)與民族誌(ethnography),民族學因為英美兩國人類學的盛行,其和社會人類學與文化人類學之間的界線逐漸模糊,甚至成為同義詞(Susan C. Rogers, 2001: p.485),而作為一種書寫文本的民族誌則是民族學家(或者是其他社會科學家)進行研究時留下的資料紀錄。

然而在歐陸傳統中,人類學並不是以社會人類學或者文化人類學的名稱為人所熟悉,反而多是以民族學的面貌出現,這點在法國是特別明顯,尤其是在20世紀,受到當時Marcel Mauss、Henri Hubert、Robert Hertz等人的影響,這也使得法國人類學的系譜並不是十分清楚。

因此我想先藉由Stocking(2001)的文章短暫回顧Mauss之前的19世紀中,兩個學會的不同名稱、主張與傳統;接著由Marcel Fournier(2006)所撰寫的Mauss傳記討論20世紀Mauss等人的努力,以及藉Susan C. Rogers(2001)的文章說明當時兩個密切相關的知識範疇;最後討論Mauss經典著作〈禮物〉與整體性概念帶來的影響。

19世紀:”ethnographie” 與 ”anthropologie”

19世紀中葉,法國巴黎成立了兩個各自以ethnographie和anthopologie為名的協會,分別是1859年的巴黎人種學協會(Société d’Ethnographie Américaine et Orientale ),以及同樣在1859年創建的人類學協會(Société d’anthropologie de Paris, SAP)。雖然同樣是研究人類,但這兩者對於人類的起源抱持著不同的看法,人種學協會是同源論者,他們認為所有的人類群體有著共同的始祖,以語言或者文化特色將人類劃分成不同的群體,並從環境的角度解釋不同群體之間的差異;人類學協會正好相反,他們主張多源論,研究人類的自然史,亦即人類的起源與生物多樣性 ,強調的是體質上的特徵,並從遺傳學和類型學的角度解釋不同人群在身體上展現出來的差異(Stocking, 2001: p.208)。

這些根本上的差異使得人種學協會對於人類學協會或多或少抱持著敵意與反對,這樣的反對意識在人種學協會於1860年成立委員會以界定該協會的宗旨、計畫與綱領時就已經相當明顯,而在委員會意圖將人種學(ethnography)與其他科學(諸如地理學、語言學等)區分開來時,這種對立態度更加地明朗化。人類學(anthropology)使用的是自然史的抽象化與歸納式的方法,並將人類描述成某個類型與物種,但是在使用這個方法時他們超越了該方法的適當界線,反而將人類僅僅當作動物一般對待。而同樣身為自然科學的人種學,其在方法論上將人類的特殊性納入考量,亦即考慮人之所以為人、並和動物有所不同的性質,比方說人類使用語言以溝通的能力,並且有概念創造的能力,概念即使在人死後仍能夠繼續存在,而且會隨著文明的進展而演進,不斷地被修改與再創造,成為該時代的普遍一般思想。所以對人種學來說,研究人類要從社會中的人類著手,他們不只研究空間上的社會,還有時間層面,換言之他們研究的不只有事件與制度,還有人類與社會的自然組成;而人類學作為一門研究在空間分布區域的學科,理所當然地因其本身內在固有的主張與方法,使他們不足以充分完善地研究人類(p.213-214)。

19世紀末期,人種學協會在概念上產生了重大的轉換,並且用以表述的文詞也產生變化。Ronsey曾經說過,因為他們研究的是「文明」,這使得人種學可以成為一個自主的學科;「文明」對人種學來說,毫無疑問地是人類獨有的特質,和19世紀晚期的演化人類學派的文明概念是不同的。後來,主席Louis Marin又將文明重新定義成"the coordinated ensemble of conception",其成員藉此來調整自己內在與外在的活動;「文化」遂將「文明」取而代之(p.216)。

然而20世紀初,涂爾幹的社會學派興起,以Mauss為主的民族學也開始逐漸壯大,雖然ethnographie也有文化的概念,但是20世紀時廣義的人類學中有關文化現象的思索與考量反而是受到涂爾幹與Mauss的影響,且人種學協會和後來Mauss傳統的民族學並沒有直接的相承關係,可以說,Mauss開展了另一條新的道路。

20世紀:Marcel Mauss 與 Institut d’Ethnologie

到了20世紀,法國有三個和(廣義的)人類學有關的學科,它們分別是:anthropology、ethnography、ethnology。這三個詞實際指涉的內容與領域各不相同,anthropology進行的是那些被視為社會基本結構的信仰和制度的比較研究;ethnography則是一門對人類族群進行描述紀錄的學科;ethnology雖然和前者研究同樣的人群,但卻是研究他們整體的語言、經濟與社會結構(M. Fournier, 2006: p.234)。

Marcel Mauss創建的機構即是以ethnologie為名的民族學研究所(Institut d’Ethnologie),這個選擇與名稱的使用使得該研究所可以和其他已經成立並隸屬於人類學與民族誌學的組織與團體區分開來,此舉對於當時人種學協會的主席Louis Marin來說,無疑表達出了Mauss等人提倡並且從事的是一種解釋性以及假設性的研究。

其實早在一次世界大戰前,Mauss就已經表達出他想要成立一個和民族學有關的機構或者部門的意願,為的是集結來自世界各地的專家學者,他希望這個機構能夠全力投注於組織那些在殖民地進行的研究,並且將之出版。因此Mauss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該機構不僅要直接附屬於行政部門,同時也必須隸屬於大學系統。而在當時,巴黎存在許多教授與研究人類學的機構,比方說École Colonial、École d’Anthropologie、Musée d’Ethnographie、Collège de France for prehistory…等;Lucien Lévy-Bruhl認為,對這些機構所提供的課程進行整合與協調是件必要的工作,並且同時需要有專家來教授那些具有技術性質的課程,培養未來的民族學家。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巴黎大學的民族學研究所就在Marcel Mauss、Lucien Lévy-Bruhl以及Paul Rivet的領導,以及殖民局官員的協助之下,於1925年在巴黎大學成立。

此研究所的目的有三個,第一個是吸引注意力。當時,民族學一詞不管是在法國還是美國,都是被用來專門指稱那些和文明層次較低的人群,以及他們所展現出來的各種從生物到社會,還有語言學上的特質有關的研究知識領域。而新的文化潮流也因為殖民活動的關係在西方世界國家流行起來,從非洲的黑人藝術(Negro art)、象牙海岸的小雕像、爵士樂,到大洋洲(特別是復活節島);這種對充滿異國情調的藝術與文化的興趣,使得越來越多人開始關注專門研究異文化的民族學,民族學資料的閱覽者不再只限於傳教士或者是殖民行政官員,這新一批的讀者包含了許多的作家與藝術家(例如:超現實主義和原始主義)。所以透過出版最近發現的事實以及新的研究方法就成為能有效吸引注意力的方式。

第二個目的是培養專業的民族學家。由於這些研究對象正處在即將消失的危機之中,所以必須在他們消失前盡可能地將事實紀錄下來,至少要完成那些屬於法國管轄的人群的紀錄,在Mauss來看,這不僅是為了法國以及未來的科學,也是為了那些被紀錄的族群本身。

第三個目的是對所有人給予指導,無論是已經居住在殖民地,或者是即將要前往殖民地居住的人,以及那些處境極度適合進行民族誌式觀察的人們。對於擁有並治理廣大殖民地的法國來說,因為最重要的天然資源就是當地人,而為了解當地的語言、宗教、社會…等情況,民族學家扮演的角色如同醫生一般不可或缺。

因此,民族學研究所的任務就包含了兩個部分:第一,促進民族學的發展;第二,將民族學的研究成果呈交給殖民局,以作為擬定本土政策時的參考(M. Fournier, 2006: p.237)。

至於課程部分,由於Mauss在籌畫研究所時認為未來的研究機構不僅要進行教學,更要實地操作,所以民族學研究所第一年講授的內容主要是研究方法、土著人民的風俗制度、民族學式的描述方法,另外有四堂課開放給民眾學習;隨著學生人數在第二年的顯著成長,其教學內容也更加多元廣泛,除了第一年開設的那些和語言學與民族誌研究的相關課程以外,更增加了體質人類學、心理生理學、動物與生物人類學、地理學、古人類學(human paleontology)…等(M. Fournier, 2006: p.238)。

這些在民族學研究所接受訓練的學生,於1920年代晚期到1930年代早期,開始陸陸續續進行他們第一次的田野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是由法國政府以及洛克斐勒基金會資助的Dakar-Djiboutu Expedition,由Mauss的學生Marcel Griaule於1931在衣索比亞展開的田野研究。這場為時兩年的調查範圍涵蓋2000公里,總計帶回了6000張照片以及600卷錄音帶,並紀錄了30種的語言以及方言,還有動物學方面的資料(M. Fournier, 2006: p.282);這批遠征隊以及其他學生們從田野帶回來的物品都收藏在博物館中,並舉辦不定時的展覽與講座,在達到大眾教育的效果同時也提倡了科學與藝術。

民族學與民俗學

當Mauss的民族學伴隨著大眾對異文化的興趣蓬勃發展時,事實上還有另一個和民族學緊密相關的知識領域:民俗學。這兩者主要的差別在於研究對象,民族學研究的是簡單原始社會(pre-literate),透過研究「基本社會」以了解社會生活的基礎結構;民俗學則是研究現代的複雜社會(literate),研究人們共有的常規與信仰,特別是在歐洲鄉村中的人們(Susan C. Rogers, 2001: p.488)。

因為涂爾幹與Mauss等人的努力,民族學得以因其科學上的嚴謹性和民俗學區分開來,從原先以博物館為主要範圍,後來漸漸轉型成以學術研究為基礎的知識,但這卻使得民俗學在社會科學領域邊緣化,一直沒有在法國得到應有的學術地位,反而是只以博物館為其主要領域。

但是Susan C. Rogers指出,這兩者的區分其實沒有那麼明顯。1937年,兩大博物館成立,分別是Paul Rivet創立的Musée de l’ Homme(主要收藏非歐洲地區社會的物品),以及Georges-Henri Rivière創辦的Musée des Arts et Traditions Popularies(關注的是法國的民俗文化)。Rivière不只和Rivet合作,甚至受到他以及其他學者的影響,尤其是Mauss。再者,民俗學家的工作成果顯示出他們同樣具有科學講求的嚴謹細緻,甚至支持民族學家所使用的分析框架以及實證標準。Van Gennep1924年以前的出版品就是立基於民族誌材料,而Louis Dumont的第一本書和法國南部的節日有關(p.489),這些主要人物的職業生涯表示了民族學與民俗學之間的互相滲透與交流性,甚至是可結合性。所以,與其說20世紀的民俗學是一個合法的研究形式,不如說是民族學中在20世紀初開始進行的法國本土研究的一個重要部份(p.489)。

Essai sur le Don,禮物

在民族學研究所創設的同年,Mauss也在《社會學年鑑》上發表了他著名的論文:〈禮物〉,Mauss比較了波里尼西亞、美拉尼西亞、美洲西北部,以及其他太平洋群島等處舊社會(archaic societies)中交換的形式與功能,並稱這些交換現象為「全面性報稱體系」,而其中具有鬥爭氣氛的「對峙式的全面性報稱交換」,Mauss則稱之為誇富宴,是這些交換形式當中最發達的一種。

Mauss從內陸性的kula交易以及禮物交換制度,看出了超布連群島島民的經濟生活是如何和交換形式密不可分,揭示了kula交易的本質;從毛利人的hau的觀念,察覺到交換品中的力量以及物品本身和人的混淆,禮物的魔力使受禮者有歸還的義務,不只因為「保有別人的東西是危險的」,並且「這東西在道德上、形體上與精神上都來自另一個人(Mauss, 1984: p.22)」;從西北美洲的誇富宴看出送禮以及收禮的義務,在這裡個人的名聲和消費程度是緊密相連的,而一個人如果拒絕禮物,就「顯得是在畏懼回報,怠惰義務。這種事先自認失敗之舉會使他的名字『失去份量』(p.57)」藉此決定各人的階層地位。但是不管是送禮、收禮還是回禮的義務,或者是送出去的物品本身可以擔保回禮這樣的概念,都存在於波里尼西亞、美拉尼西亞、美洲西北部等地。這些龐大的資料量以及廣泛的分布,使得Mauss相信「有一種社會制度,曾經被大多數人類用過,並且經歷過一段漫長的轉變時期,直到今日仍延續通行於上述四族及其以外的地區(p.63)」,這也是為什麼Mauss接著在時間維度往上探究了古羅馬和中國的法律,以及印度古典時期的禮物理論、日爾曼社會中關於geben(給)以及Gaben(禮物)的字彙多樣性;而在最後結論的反向將「觀察的觸角伸展到現代(p.87)」。

從〈禮物〉可以明顯看出Mauss以往分散在各篇著作中的整體性(totality)概念,或者說是整體的社會事實(total social facts)的概念。他認為誇富宴屬於所謂的整體性(全面性)現象,它不只是經濟活動(大量的交換、囤積、奢侈浪費),也包含了宗教、神話、巫術(跳祖靈之舞並被祖靈附身、毀壞財貨作為獻祭),還有社會型態學(家族、部落、氏族的聚會以及市集)跟法律(涉及權利與道德)的現象;所以對Mauss來說,唯有將其當成整體加以考慮,而不是只從其中一個或幾個面向觀察(比方說最常見的經濟角度),才能完全充分地了解誇富宴的本質,理解它實際的運作層面。Mauss也承認歷史學家對社會學家過度抽象化的批評(事實上他自己就是反對者),他認為社會學家的工作是要去觀察那些「被給予的事物」,即使為了研究不得不將之抽離時空脈絡,最後也必須要回到社會整體,並且要在「完整的行為脈絡中觀察與了解一整群人(p.105)」;重建整體對於Mauss來說,無疑地是社會學家迫切的工作之一,也是他一直在努力的。

在《Marcel Mauss:A Centenary Tribute》一書中,收錄了Alexander Gofman的一篇文章,說明Mauss的整體社會事實具有的兩種不同的意義:一個是知識論上以及方法論上的,亦即要將社會事實當作整體來研究,既不是整體的一部分(part for whole),也不是部份的整體(whole for part);另一個是本質上的,整體社會事實有別於其他社會事實,它是自成一格(sui generis)的存在,是滲透到具體社會系統中的那些現象,在特定情況下包含了社會整體(the totality of society)以及其制度(A. Gofman, 1998: p.67)。

這兩種意義我們在〈禮物〉一書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正如李維史陀在替Mauss的論文集《社會學與人類學》撰寫介紹序時曾經說過的一般:「正是《禮物》引入並規定了完整的社會事實的概念」。

事實上Mauss這種對整體的關心一直都在,從他的用詞total、whole、complete、concrete(A. Gofman, 1998: p.65),到他於1924年向心理學學會論述心理學與社會學間的關係時提出的「完全人(total human being)」的概念,1926年談到的澳大利亞原住民,其社會性(社會本能)直接與生物性(生的本能)相連接的集體暗示的死亡觀念,以及1934年提到研究身體技術時,必須要同時考慮心理學、社會學還有生理學,才能夠對跑步、游泳等技術有明確的認識。整體性的概念使得生理學、心理學以及社會學能夠互相溝通、有所助益,因為身體、靈魂和社會是在個人當中融合交織在一起,從而成為「完全的人」,而這個完全人正是三門學科素來打交道的對象(Mauss, 1979)。

Mauss的概念和方法影響了許多人,他們都宣稱自己是跟隨著Mauss的腳步,其中最著名的當屬結構人類學家克勞德‧李維史陀,他認為Mauss是民族學史上第一個超越紛雜的經驗性事實,在其下探究真相的學者,而Mauss將禮物交換的行為視為一整體的社會事實,並以「待解之象徵體系」來分析的方法也受到李維史陀極高的推崇,他甚至將〈禮物〉中的交換原則應用到婚姻中出現的女人交換現象,相當成功地解釋了交表婚的親屬制度,其經典之作《親屬的基本結構》於是得以面世。或者是Pierre Bourdieu在《資本的形式中》提出的文化資本,舉凡職業地位、家庭出身、文憑學歷…等,任何一種可以使個人在社會上獲得較高地位的優勢都屬於文化資本,雖然他的經濟理論遭受到強烈的批判,並被認為是對Mauss的背叛,但無疑地他確實受到了Mauss對聲譽貨幣的分析的啟發(劉擁華,2010) 。

在整體的社會事實的概念方面,則是影響了英國的社會人類學派。Wendy James的〈Marcel Mauss and ‘English’ Anthropology〉就將英國人類學界與Mauss的關係進行扼要的說明;Alexander Gofman也把兩者做了簡單的連結。他在同一篇文章進一步指出,因為將社會事實當作整體在思考,使得Mauss在研究社會時將社會當作「因為不同關係有所連結,並且受到時間與空間限制的某個特定人群(p.68)」。但是Mauss同時也將他的研究方法繼續擴展,把社會事實當作「整體中的整體」在研究,從而區分出了社會內部的現象,以及社會之間的現象,而後者同樣是屬於社會的,且從Mauss的研究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將社會現象置於文明中考慮(不同的文明對Mauss來說是社會系統中某種過度社會化的系統之一),而社會人類學正是從這些傾向中誕生出來,因為這門學科的精神就在於將世界上的社會(community)──或者至少是文明──當作最基本的「體的社會事實(p.69)。

結語

時至今日,Mauss這本小書仍舊是人類學系的學生必讀的經典,有一部分的原因在於它比較、考證且解釋了舊社會之間的習俗,另一部份是在於它使我們得以完整窺探到Mauss對於整體社會事實的想法,但更重要的是它以實際的研究提供了我們了解整體社會現象的方法,與這種理解在現實上所具有的意義。

雖然Mauss是一名從來沒有出過田野調查的「人類學家」,但是他在民族學研究所開設的課程最後集結成《Manual of Ethnography》一書,並且於1947年出版,這本書不僅指導新手如何進行田野工作,更因為Mauss認為不能只學會如何詮釋事實,所以一併教導如何觀察社會現象以及對它們進行分類;雖然最重要的、協助人類學在法國制度化的是李維史陀,但是Mauss對他的啟發與影響卻不能夠被忽略。

想要將Mauss分門別類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而這也是他不願意的(M. Fournier, 2006: p.234),他既跟隨了社會學大師涂爾幹的腳步,又協助創辦民族學研究所,並完成他朋友的民俗學研究,而他對後世學術界的影響也並不只侷限於民族學或者社會學。我們也看到,在Mauss之前,民族學、民族誌、人類學這三門學科已經存在於法國,透過Mauss一群人的研究,與他們培養出的新生代民族學家的共同努力,民族學才能夠在20世紀前半獲得龐大的成果;而民俗學與民族學的融合,造就了當代法國人類學在1970年代的誕生(Susan C. Rogers,2001: p.488),人類學和民族學更多時候被當成同義詞互相使用(p.485),而不是兩種不同的學科。

參考資料

Fournier, Marcel
2006    Marcel Mauss : a biography, translated by Jane Marie Tod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rinceton N.J.

Gofman, Alexander
1998    A VagueBut Suggestive Concept: the ‘total social fact’. Marcel Mauss : a centenary tribute, ed. by Wendy James and N.J. Allen. Berghahn Books, New York.

James, Wendy
1998    Marcel Mauss and ‘English’ Anthropology. Marcel Mauss : a centenary tribute, ed. by Wendy James and N.J. Allen. Berghahn Books, New York.

Mauss, Marcel
1979    Sociology and Psychology : essays, translated by Ben Brewster. Routledge and K. Paul, London.
1984    禮物:舊社會中交換的形式與功能。Ian Cunnison英譯;何翠萍,汪珍宜中譯。台北市:允晨。

Rogers, Susan C.
2001    Anthropology in France. Annual Review of Anthropology. Annual Reviews Inc., Palo Alto.

Stocking, George
2001    What’s in a Name? Delimiting Anthropology.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Madison.